一、认真遵守国家、兵团有关宣传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点工作。
(三)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决定,鉴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典型经验。
三、稿酬标准及字数要求:
(一) 稿件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发表,按40元/稿计发。
(二)在兵团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简报上发表,按50元/稿计发。
(三)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 按80元/稿计发
(四)在省部级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按100元/千字计发。
(五)每篇稿件字数不少得少于300字,论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由主任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中心人员每两月发表一篇发表稿件,全年不少于6篇。
(三)稿件发表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