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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报告

更新时间:2006-10-27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构,精心组织,顺利完成

为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成立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以局培训处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兵团鉴定中心”)人员共同组成,并下设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兵团鉴定中心),具体对普查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在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得到了顺利有效的进行。

720我局以兵劳社发[2006]33号文件转发了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89月期间普查办公室对13个师及所属鉴定所(站)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指导;10月上旬又组织2个检查组对兵团直属和部分师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了抽查,截止1015已按照部里要求和检查内容,对36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和15个农业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和抽查,质量普查工作已顺利圆满结束。

通过自查和抽查,评估为“优秀”的鉴定所(站)有兵团第32鉴定所等6个鉴定所(站);评估为“良”的鉴定所(站)有兵团第18鉴定所等44个鉴定所(站);评估为“中”的鉴定所(站)有兵团第45鉴定所。经普查办公室认真审核,报普查领导小组批准,推荐兵团第32职业技能鉴定所(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和兵团第35职业技能鉴定所(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个单位为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农业130职业技能鉴定站(农四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优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高智慧、孙继录、王文莉等3人为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普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鉴定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选点的原则,兵团已初步建立起了行政部门综合管理,鉴定中心业务指导,鉴定所(站)具体实施的鉴定组织体系。目前,兵团已建立师级鉴定中心13个,职业技能鉴定所36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15个,可承担鉴定考核职业近120个。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加强了对鉴定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专家技术人员、考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截止目前,兵团已拥有鉴定管理人员176人,督导人员200人,考评人员1505人,各类专家、技术人员近200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鉴定工作队伍基本建立。在鉴定考核方面,“十五”期间,参加鉴定考核的人员15.3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3.9万人,其中初级工6.8万人,中级工4.6万人,高级工2.3万人,技师、高级技师2900人。年均鉴定增长率为18%,最高年份达到32%

(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从各师的自查及兵团的抽查情况来看,兵、师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首先是能够严格执行有关鉴定工作制度和办法。各级鉴定机构在鉴定申请、资格审查、考评员培训使用、试卷命题、质量督导、现场巡考及证书办理等方面都能够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和兵团下发的文件和各项规定。兵团劳动保障局专门制定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各师在内部也制定了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管理。其次是坚持“统一所(站)标准、考评人员管理、命题管理、考务管理和证书管理”的“五统一”的规定,严把鉴定质量关,紧紧围绕 “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妥善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关系,鉴定质量得到逐步提高;第三是针对鉴定主要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加大了现场督考和质量督导力度,有力地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能力建设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兵、师所属鉴定机构能够不断加强鉴定质量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首先是鉴定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得到加强,通过培训认证兵团取得质量督导员资格的人员已达200人,特别是农一师、二师、四师和八师等还成立了专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了专(兼)职的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其次是质量监督手段更加科学,兵团鉴定中心和各师鉴定中心及部分所站通过购置办公设备,开通和公布举报电话,来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是质量管理措施更加先进,截至2005年底兵团所有鉴定机构都使用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和国家考务管理软件,极大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已在兵团普遍开展,不少师和鉴定所(站)已做到制度化、正常化。如一师、二师、四师、七师和八师等,仅上半年开展现场督考就达400多场次;二是及时上报部中心质量通报。2002年以来,按照部里要求对全国统考情况、鉴定质量专项指标和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等及时上报部中心,做到及时检查,按时上报。三是逐级签订鉴定质量责任书,目前兵团已与12个师及部分兵直所站签订鉴定质量责任书,各师也与师属鉴定所(站)陆续签订鉴定质量责任书。四是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兵团第832鉴定所作为认证扩大试点单位,于2005年正式启动了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试运行准备并申请部里认证验收。

(五)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工作总体评价和存在的问题

从普查情况总体上看,鉴定所(站)的管理是规范的,人员素质是较高的,质量管理意识是较强的。特别是通过2004年和2005年兵团开展的鉴定所(站)评估验收和鉴定质量大检查工作,对11个鉴定所(站)进行了整改,撤销了8个不合格鉴定所(站),对14个农业行业鉴定站进行了重新登记和换发鉴定许可证,有力地促进了兵团鉴定所(站)的建设。

通过这次普查,发现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鉴定行为不规范,鉴定档案不健全,考评手段和鉴定设备落后;三是鉴定规模和范围还比较小;四是个别考场纪律不严,缺乏违规处罚的办法。

三、今后一个时期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质量管理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3536号和中办发15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基础建设,强化鉴定质量管理意识,创新评价方式,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推进鉴定质量工作的新发展。

(二)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大鉴定质量监控和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监督机制;企业和劳动者满意率90%以上。

(三)今后一段时间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任务

1、重点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切实做好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试点工作。
    2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质量管理。一是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加强理论考场的监管,严肃考场纪律,加大反作弊和处罚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督导人员、考评人员的管理,建立诚信档案,重点加强鉴定实操现场的督考工作,规范考评行为。

3、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重点研究制定鉴定违规查处、证书管理以及质量督导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鉴定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4
、加强鉴定机构能力建设。一是要继续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组织好第二批鉴定所(站)质量体系认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师鉴定中心要逐步设立鉴定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一名专(兼)职人员,各鉴定机构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三是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广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大力宣传职业技能鉴定在促进劳动力就业、职工增收、提高职工素质、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为鉴定工作持续科学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推荐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工作者的名单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质量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

推荐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工作者的名单

 

一、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

1、兵团第32职业技能鉴定所(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

2、兵团第35职业技能鉴定所(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130职业技能鉴定站(农四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优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

1、高智慧     (农五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2、孙继录     (兵团第18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

3、王文莉 (女) (兵团第28职业技能鉴定所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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