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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人事处,兵团机关各部门、兵直各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7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兵团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岗符合晋级条件的技术工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职业(工种)

本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班从8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为10个班次,28个职业(工种),分别在兵团党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石河子工程技术学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4个考核培训站组织开展。(详见附件1)

三、培训考核费用

此次培训考核所有费用由送培单位或参加培训考核的个人承担。

四、组织管理

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本次培训考核工作的综合协调。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负责做好各职业(工种)考核的具体操作事宜。兵团党校等4个培训考核站负责做好各职业(工种)的培训具体操作事宜。兵团范围内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师、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资格,统筹安排,按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参加培训考核。

(二)各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人事部门及兵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填写并审核《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连同参培人员的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于各班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含电子版)报送相应培训考核站。

(三)各培训考核站要进一步提高培训考核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务纪律,改善教学条件,做好后勤服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收费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参培人员报到时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自备学习和洗漱用品等。

(二)培训期间食宿由各培训考核站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由参培人员报到时一次交清。

(三)本通知所有附件,可通过兵团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xjbt.nvq.net.cn/)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具体开班事宜和各职业(工种)收费标准,请咨询各培训考核站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联 系 人:刘长喜   叶敏

联系电话:0991-2896573  2896572(传真)

 

附件:1.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计划表

2.2016年度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班报名表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审批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附件2.xls

文附件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审批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