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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兵直鉴定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16年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相应的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

  

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

 

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服务兵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大局,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基础,继续推进兵团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公平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加大质量督导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流程。重点开展一二级职业资格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现场督导和巡考工作。加大职业资格证书督办力度,加强空白证书的管理,做好鉴定质量的投诉受理工作。继续做好质量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着力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继续贯彻执行一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发布制度,围绕职工多元增收和转移就业的需求,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按照兵团向南发展战略要求,做好兵团南疆

师、团纺织服装类职业技能鉴定和少数民族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工作。

(三)加强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兵团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要求,做好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计划举办一期证书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国统考和兵团级统考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工作原则,继续抓好考生资格审查、考点管理、安全保密、现场组织实施、试卷阅改和证书核发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全国统考和兵团级统考示范品牌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站的业务指导。

(五)做好国家题库兵团师级分库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对各师师级分库运行管理的指导,组织开展师级分库检查工作。规范使用国家试题资源,切实做好师级分库安全保密工作。

(六)继续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工作,强化入网证书数据安全管理。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工作,完成《兵团职业技能鉴定2015年度统计分析情况报告》,为兵团制定年度职业培训指导计划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做好兵团金保工程一体化建设中鉴定数据的对接工作。

(七)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做好兵团范围内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兵团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

(八)做好兵团职业资格改革工作。按照兵团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兵团范围内职业资格的清查规范工作。及时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发布工作。研究推进兵团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移交行业协会、学会的承接工作。


2016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计划

                                                                                   单位:人、人次

单位

总计

一产

二产

三产

专项职业能力

初、中级

高级

技师以上

初、中级

高级

技师以上

初、中级

高级

技师以上

第一师

3850

1200

300

100

900

150

50

400

200

0

550

第二师

3870

1000

300

150

900

200

20

900

50

0

350

第三师

4500

1000

350

0

1050

50

0

500

50

0

1500

第四师

3720

500

400

100

1100

30

60

750

250

30

500

第五师

2450

450

400

100

600

100

0

400

200

0

200

第六师

6300

1500

400

100

1400

300

50

1200

500

50

800

第七师

3950

600

500

200

800

400

50

800

350

50

200

第八师

13175

4500

800

250

2225

600

100

4000

200

100

400

第九师

1685

500

200

100

385

50

0

350

0

0

100

第十师

1775

305

200

50

320

300

0

200

300

0

100

建工师

1200

0

0

0

1000

0

0

60

40

0

100

第十二师

2220

400

300

100

390

100

30

600

200

0

100

第十三师

3430

300

200

100

280

50

50

2000

300

50

100

第十四师

1200

900

0

0

0

0

0

0

0

0

300

兵直

11675

0

0

800

1200

1000

540

1735

200

100

6100

合计

65000

13155

4350

2150

12550

3330

950

13895

2840

380

11400

注:指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