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通知
关于启用新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通知
各师市评价管理机构: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不断提升便民高效的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决定对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进行改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管理及使用
(一)新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不再发放旧版证书。已取得的旧版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二)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新版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证书信息查询。
(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各师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通过兵团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打印合格人员证书,评价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二、新版证书样式
新版证书页面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核项目、考核成绩、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电子照片、验证二维码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师市评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新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使用的监管,做好证书的核发工作。
(二)新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启用后,不再补办旧版证书。旧版证书遗失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发证机构出据相关证明,所属监管机构予以复核盖章确认。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