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查及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验收工作的函
兵劳社函〔2008〕63号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查及职业技能
鉴定所(站)评估验收工作的函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查及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兵劳社发〔200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7月将对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检查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方式: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验收小组成员:
第一组
组 长:冯 雷 成 员:房光进、冉 颢
负责农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师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组
组 长:黄国林 成 员:高 原、唐晓东
负责农一、二、三、建工师、十三、十四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师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兵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师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于
2、具体评估验收内容和标准以兵劳社发〔2008〕7号文件为准。
请各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评估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评估内容做好自查和复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自查和复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兵团鉴定检查评估验收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冉 颢(0991)2339395
李晓梅(0991)2339195(传真)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 鉴定 验收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