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算机高新技术

关于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智能化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决定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中,引进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TA“)的先进考试技术,开展智能化考试试点。这项工作已在上海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将在全国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推广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是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基础上,引进国际上先进的考试技术,实现考试管理的智能化。它是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的组成部分,也是这项考试的发展方向。目前,这项工作尚处在试点阶段,各地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态度,按照部中心的统一部署,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为指导各地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试点工作,部中心制定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应首先在“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的基础上,建立“ATA授权考试站”。和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本地区“ATA授权考试站”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向部中心报批。由部中心负责统一向ATA办理授权事宜。凡未申报成为“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者,可同时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
为做好“ATA授权考试站”建设工作,ATA将在部中心指导下建立一个示范性的“ATA授权考试站”,以指导全国的建站工作,并开展示范考试和技术服务与咨询工作。

  四、参加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并到达规定标准的应试者,将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的基础上,增加“ATA考试合格认证“的标志。该证书由部中心统一与ATA联合办理认证手续,并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发放。

  五、ATA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所增收的技术服务费,以省为单位组织本地区“ATA授权考试站“分别与ATA结算,并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规照章纳税。

  附件: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实施细则。

  附录1:考试申请单

  附录2:准考证样式

  附录3:考场情况记录表

  附录4: 编码方法及含义

  附录5: 考场要求

  附录6:授权考试站申请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0年四月二十七日